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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新湖中宝 “发现中国之美”参赛规则
新湖中宝 “发现中国之美”参赛规则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1-08-09 来源: 点击:6914 次  【打印

  参赛者要求: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旅游者等;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需要完整的主题,每组4-8幅照片)均可,彩色、黑白均可。作品一律做成10英寸照片,即边长为25厘米。勿装裱。

  作品内容:分新湖美和中国美。“新湖美”为表现新湖项目及项目周边景观人文的作品;“中国美”为除新湖美之外的作品。

  作品要求:所有投稿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作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投稿原则:根据情况选择一个分站投稿,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分站。每一组照限投 一个类别,且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列入另一组照。

  截稿时间:征稿时间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以到达日邮戳准。

  提交方式:请按要求填写2011新湖中宝“发现中国之美”(杭州赛区新湖•香格里拉分站)摄影大赛参展表。参展表请用电子录入,勿用手写。参赛表、作品原始数字文件、调整后的数字文件拷入光盘随作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送。电子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赛类别-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如“新湖美——张三——古城岛风光”。每人最多可投五幅作品。

  所有参加总决赛作者将获得本次大赛优秀作品集一册。所有入选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投稿地址: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29楼,新湖汇城市展厅新湖•香格里拉或请送至新湖•香格里拉会所  客服部(古墩路与东西大道路口左转5公里即到)。
  E-MAIL:caiqq@xhxgll.com
  活动咨询:0571-88536000  88533568

  评审办法:由组委会组织著名摄影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评委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赛。
  本次征稿不收报名费,所有的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奖项设置:本次大赛将通过初选和终选两轮,选出最终的获胜者。初选由各赛区分站自行发布信息,自行征稿,自行评选入围选手和作品,自行颁奖。8月21日各分站截稿。

  入围奖奖项设置:

奖项
新湖美
中国美
金奖一名
2000元
2000元
银奖2名
1000元
1000元
铜奖3名
500元
500元
优秀奖10名
100元
100元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新湖中宝)

  活动联系人:马小姐1395819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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